上述情形违反了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3号,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,下同)第三条、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20]66号,下同)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十五条的规定。根据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要求该营业部应立即纠正上述违规行为,并于15个工作日内局报送整改报告。
【深圳商报讯】(记者陈燕青)自2月2日过会至今,大明电子IPO尚未提交注册。记者就IPO相关问题发邮件给公司,但截至记者发稿时,未能收到公司的回复。
资料显示,大明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、开发、生产和销售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驾驶辅助系统、座舱中控系统、智能光电系统等。
财务数据显示,2020年-2022年,大明电子分红金额分别为5929.8万元、19182.9万元、200万元,经计算,三年累计分红金额约2.53亿元。其中,2021年大明电子现金分红1.92亿元,为当年净利润的近两倍。
此次IPO大明电子拟募资4亿元,其中1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IPO前大手笔分红,却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,这难免引起市场质疑公司募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。
此外深圳股票配资系统开发,大明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。值得注意的是,大明电子客户集中度较高,且超过三成收入来自长安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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